榆家梁煤矿综采二队乔昌雄受伤事故处理通报
一、事故概况
1.事故时间:2015年5月28日10点。
2.事故地点:地面库房。
3.事故类别:其它事故。
4.事故伤害情况:轻伤1人。
5.直接经济损失:无。
二、事故发生经过
2015年5月28日上午10点,乔昌雄在库房搬运氧气瓶时,左手在氧气瓶和门框之间被挤压,导致左手受伤。他本人以为无大碍,下班回家后左手疼痛难忍,下午19点40分前往神木县的神华神东电力医院治疗,诊断为左手第五掌骨骨折,医生建议住院治疗。
三、事故原因分析:
1、乔昌雄安全意识淡薄、现场危险源辨识不到位、自保意识差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。
2、综采二队日常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,作业前危险源辨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另一原因。
四、责任划分及处罚意见:
1、乔昌雄安全意识淡薄,自保意识差,对事故的发生负直接责任,罚款1000元;
2、当班班长负现场管理责任,罚款500元;
3、跟班副队长负现场管理责任,罚款600元;
4、队长张智负管理责任,罚款500元;
5、扣除综采二队5月份安全绩效工资5%。
五、防范措施:
1、加强班前会及作业现场危险源辨识,强化安全教育培训,不断提高员工的自保互保意识。
2、各单位组织全队员工对此次事故认真总结,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。
3、各单位安排人员在搬运作业时,现场要有监管人员,对现场进行危险源辨识,无隐患后方可作业,彻底杜绝磕手碰脚事故发生。
4、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流程,上标准岗,干标准活。
榆家梁煤矿安委会